學生宿舍檢查評比辦法
一 總體要求
宿舍內每天打掃,制度上墻,責任到人;地面清潔,窗明幾凈,床鋪衣物擺放整齊,蚊帳清潔且懸掛比較統一;墻上不準亂張貼;安全用電,不私拉電線;不在門上、墻上亂踢亂畫,門前無積水、無垃圾。
二 評分標準
滿分 100分
優 90 – 100分
良 80 – 90 分
中 70 – 80 分
一般 60 – 70 分
差(不清潔宿舍)60分以下
三 檢查評比內容
宿舍整潔干凈。地板無紙張、煙頭、垃圾等雜物,無痕跡。(10分)
門窗干凈、明亮,無塵埃、無臟跡。(10分)
天花板、燈具、電風扇、墻壁無灰塵,無蜘蛛網。(10分)
蚊帳妥善掛好,被子疊齊,臥具疊放整齊,床上不放其它雜物。(10分)
桌椅及生活用品(桶、盆、碗、杯、鞋等)擺放整齊美觀。(10分)
宿舍門外無積水,門兩側墻上無鞋印、臟跡。(10分)
無私自調換宿舍、床位,宿舍家具完好,無擅自搬動、調換。
無私拉亂接電線。墻壁干凈,無亂貼亂畫,無腳印。
窗戶玻璃、窗紗完好無損。
離開宿舍、就寢時隨手鎖門、關好窗戶。
不在宿舍存放過多現金。每人在宿舍存放現金不超過50元。
沒有夜不歸宿,沒有留宿外來人員。
宿舍內無管制刀具。
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無點蠟燭、使用電爐、“熱得快”、煤爐、酒精爐等違紀情況。
四 檢查方法
宿舍衛生檢查小組由學生科、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會聯合組成。
每周三下午4:30進行檢查并公布。檢查時宿舍無人或不主動接受檢查,作不清潔記分。
五 獎懲辦法
每周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評比,每學期評定兩次校級文明衛生宿舍,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宿舍衛生檢查評比結果與各項評優掛鉤。凡所在宿舍被評為“不清潔宿舍”者,一律取消參加各項評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