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 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度高層次及緊缺人才招聘公告》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24年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點:合肥市包河區太湖東路22號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北區)信息樓813。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2)人才標準材料:主持或參與項目的,需提供項目批文、任務書(項目成員頁蓋科研部門章)和本人的階段性成果(科研項目階段性成果是指與項目研究有關,已經發表或出版的論文、著作,自主研發的新技術、新產品、專利、軟件,帶有技術參數的圖紙,或被企事業單位采納應用的研究報告等);獲三類及以上科研獎勵,高校教學成果獎,校級及以上教師(輔導員)教學競賽等教學類獎勵,四類及以上指導競賽成果,參加三類及以上知識產權類成果推廣的,均需提供證書。
(3)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報考2024176、2024177、2024178、2024180、2024181、2024182崗位的考生,專業測試采用試講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實現教學目的、掌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方法的能力及教學效果等。考生試講時間為20分鐘,滿分100分。試講教材和章節于專業測試當天現場抽取,并提前封閉備課60分鐘。
報考2024173、2024174、2024175、2024179崗位的考生,專業測試采用試講和學術評價的方式進行。學術評價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履行本崗位的專業能力和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職業判斷、解決問題以及語言表達等能力。采用PPT學術匯報和答辯的方式進行,學術匯報10分鐘,答辯5分鐘,時間合計為15分鐘,滿分100分。
參加專業測試的順序以當日現場抽簽方式確定。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專業測試時間:2024年6月15日(詳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專業測試地點:報考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北區信息樓(合肥市包河區太湖東路22號)
所有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驗證報到,未按時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考試當天7:30考生報到截止),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官構成
根據招聘崗位和專業測試方式,設立專業測試考官組,每個考官組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組人數一半以上。
(四)專業測試成績
應聘人員專業測試最終成績在省交通運輸廳和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報考2024176、2024177、2024178、2024180、2024181、2024182崗位的考生試講成績即為專業測試最終成績。
報考2024173、2024174、2024175、2024179崗位的考生,專業測試最終成績依據試講及學術評價成績合成確定,試講占比50%,學術評價占比50%。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計算公式為:試講成績×0.5+學術評價成績×0.5。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考生專業測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專業測試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學術評價成績、試講評分第一項、試講評分第二項、試講評分第三項、試講評分第四項、試講評分第五項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以上各項成績均相等,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予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三、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簽約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安徽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省交通運輸廳按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組織與監督
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的監督、指導下,由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按照人事考試規則和有關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省紀委監委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
0551-63668470(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監督舉報電話:
0551-63623504(駐廳紀檢監察組)
0551-63411278(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紀委)
上述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度高層次及緊缺人才招聘專業測試人員名單
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