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質學分指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各項科技活動或競賽獲獎,獲國家專利權或其學術(技術)成果產生一定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取得專業培養方案規定以外的專業技能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以及參加校園文化活動、社會實踐等獲取的由學院認定的學分。素質學分包括科研學分、技能學分、實踐學分和文體學分。
素質學分可以分類替換對應課程學分,但最高不超過總學分的10%。
素質學分認定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系部審核,學生處審批。
1. 科研學分
科研學分可替換專業必修課程和能力拓展課程學分,不能替換公共必修課程學分。
1.1 發表文章
序號
| 項目及標準
| 學分/篇
| 成績
| 備 注
|
1
| 核心期刊
| 4-8
| 95-100
| 1. 審核發表文章原件,提交復印件;
2. 屬多人合作完成者,第一作者按最高可得學分數申請,其他作者均記1學分,成績較第一作者減少10分。
3. 同一論文或作品按照最高分計算,不累加。
4. 校報或學校新聞網主頁發表稿件,每學期只計0.5分。
|
2
| 非核心期刊
| 2
| 90
|
3
| 在學院內刊
發表學術論文
| 1
| 85
|
4
| 在全國性報刊發表稿件
| 5
| 100
|
5
| 在省級報刊發表稿件
| 3
| 95
|
6
| 在市級報刊發表稿件
| 1
| 90
|
7
| 校報或學校新聞網主頁發表稿件
| 0.5
| 85
|